2021年9月12日,一段学生被打的视频在微信群和朋友圈中传播。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县教体局和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经核查,在今年暑假期间的8月26日,6名学生因日常琐事对被打女生不满,以出去玩为由,约其至涿鹿镇马军庄村附近一田间路对该女生实施殴打。9月12日早上,被打学生视频开始在网络传播。县教体局立即安排涉事学校校长、班主任到被打学生家中看望,并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对其他涉事学生进行严厉批评。目前,县公安局已对该事件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置中。
该事件虽然发生在校外暑假期间,但也暴露出家校沟通不畅,学校在学生管理上存在漏洞。县教体局将举一反三、全面自查、立即整改,在全县教育系统内开展法治安全教育专项行动,抓好学生的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涿鹿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12日
公安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立案的条件主要是:
(1)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2)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3)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案件不属自身管辖,应移送主管机关。如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民事诉讼法院立案条件有: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公安立案后的程序是怎样的
1、决定立案的,应当计算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将该案的当事人姓名、案由等情况统一编立案号输入计算机。
2、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交由人民法庭审理。
3、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发交原审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