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自己小区一女子遛狗不牵绳反而辱骂一看孩子的老人“老不死的”!视频中该女子手里牵着一条狗态度十分嚣张,冲着一位手领孩子的老奶奶不停地骂:“老不死的”!虽然旁边有人极力劝阻还女子不要再骂了,但是该女子还是一直在辱骂老人。此视频在网络传播后引起网友广泛关注,最终惠山警方介入调查,最终该女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金200元的处罚。
视频被曝光之后涉事女子鲁某成了网友口诛笔伐的对象,首先遛狗不牵狗绳就已经是有错在先。事后还理直气壮不依不饶地用最恶毒的语言辱骂老人更是突破了道德的底线。即便是自己的爱人和路人都在旁边一直劝阻,但是该女子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戾气之重可见一斑。对此有网友评论该女子辱骂的老人其实不比涉事女子的父母大多少岁,这样骂心不痛吗?!
据惠山警方通报,该事件发生在12月8日晚,鲁某(女,28岁,骂人者)、李某(男,26岁)夫妇携带宠物犬外出遛狗未系狗绳,期间与一位老人发生争执,鲁某当众多次辱骂老人。目前涉事女子鲁某因公然侮辱他人被惠山警方处以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另外李某因携带犬只出户未系狗绳被惠山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处罚200元。最后惠山警方也提醒大家公然辱骂他人系违法行为,同时饲养宠物也要爱之有道。
侮辱他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侮辱他人,视情节是否严重而定,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违反刑法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行为人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辱骂他人可以构成犯罪吗
辱骂他人可以构成侮辱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百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故本案中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影响,涉嫌构成侮辱、诽谤罪的,可以向度法院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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