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钢铁厂职工胡某与某中学老师李某是夫妻。胡某是个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的人,他一直用“三从四德”的一套来管束妻子,不但要求妻子工资、奖金全部交给他,而且每日还要为他做饭、炒菜、打理家务,稍不如意便悪语相向,李某稍有争辩,胡某就对其拳脚相加。妻子李某受不了丈夫胡某的虐待,她应该怎么办?
【法律解析】
丈夫胡某的行为已经适反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侵犯了李某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及人身权利。李某为了维护自身权JL,可以向胡某所在单位和其他组织反映精况,要求对胡某进行批评教育。如果胡某虐待妻子手段和情节恶劣,李某还可以向人氏法院提出刑事自诉,芸求对胡某的行为进行制裁,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将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判决和调解缝
【法条链接】
《宪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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