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老龄化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1世纪的中国已进入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随着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加大对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保护逐渐成为社会共识,老有所养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系统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这部法律从家庭赡养与抚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参与社会发展等方面对老年人权益进行了规范和保障。
自1996年颁布以来,该法在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适应社会转型带来的变化和挑战,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订,并已于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养老法律制度,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
尤其是为了应对家庭空巢化危机,“常回家看看”入法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响应。
该法第18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