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申请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符合有关规定;
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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